2020年,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始终坚持正风肃纪反腐一体从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为医院高质量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障。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边实践边学习,坚持学懂弄通做实,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集中学,加强个人学,利用好党委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会前学习等活动和“学习强国”、“干部在线学习”等平台,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使思想武装,头脑革新,成为强信念、炼心性、砺品格的政治自觉,成为敢担当、善作为、忠职守的实际行动,成为明方向、促实践、推工作的力量源泉。
(二)持续强化压力传导。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协助并督促各党(总)支部履职尽责。强化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廉洁自律。强化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意识,切实把管事与管人、抓业务工作与抓管党治党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两个责任”、“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督促党员干部对照清单精准履责,促进主体责任向各基层党组织、一线科室和普通党员干部延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体系和全面从严治党氛围。
(三)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督促落实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党纪处分程序、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加强对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重视、不落实的,予以严肃问责,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各行其是阳奉阴违等问题,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做选择打折扣等问题,特别是对“七个有之”、“两面派”、“两面人”问题盯住不放,坚决查处。
二、进一步加大反腐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一)开展纪法警示教育。坚持在治本上下功夫,深入推进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进科室”“进支部”活动,认真开展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扎实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明法纪、知畏惧。充分运用医院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积极传播医院反腐倡廉“好声音”。创新纪律教育方式,抓好经常性纪律学习、经常性警示教育、经常性典型案例通报,并以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接地气、入脑入心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
(二)完善日常监督机制。针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各个环节,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线索反馈通报和联防联控机制。利用医院门户网站和党务院务公开栏,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定期公开公示制度,强化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的风险防范。主动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围绕选人用人、重大决策、重大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安排等,做好权力运行监督,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衡机制。同时,通过述责述廉、民主测评、年度考核等方式,重点开展对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各党(总)支部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科室、各支部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工作措施,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积极配合、协助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做好后盾。
(三)精准适用“四种”形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突出惩治重点,把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重点惩治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分类施治、分层施策,坚持从小事问起、小处管起,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处理,做到时时严、处处紧、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
(四)全面从严追责问责。坚持把反腐倡廉问责追责贯穿于医院行政管理、业务管理、人事管理、购销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的全过程,强化落实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巡视巡察发现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实施问责。针对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党内监督不力以及作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违纪违法现象屡禁不止的科室、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实行“一案双查”,不断探索管党治党经验,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三、紧抓关键时间节点,弛而不息纠正“四风”
(一)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继续加大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度,巩固减文减会减过度检查考核留痕等治理效果,重点查纠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卫生健康委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以及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坚持阶段目标和长期目标有机统一,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下定打攻坚战的决心,推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对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频发且长期整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科室,该问责的必须问责,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严肃问责相关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深化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坚持不懈,化风成俗。持续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等问题,一经查实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顶风违纪行为加大查处和通报力度。坚持全面过硬、全面从严,对巡察、信访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快查、快处、快通报。对收受名贵特产或特殊资源类礼品的一律予以严肃处理,持续释放越往后处理越严的信号。
四、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一)深入推进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和“术中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整治假借租赁、捐赠、投放设备等形式捆绑耗材和配套设备销售等涉嫌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在医疗过程中“搭车”出售医疗辅助用品、保健品、康复用具等谋利行为。重点查处以学术费、科研费、咨询费、赞助费等名义实施的各类变相的商业贿赂行为以及不正当商业目的的统方行为。围绕药品、耗材(包括矫形器具等相关产品)、检验检测试剂、大型医疗设备等物品采购使用情况,开展新一轮排控工作,建立排险情、排险点、排险种、排险象、控风险的“四排一控”排查机制。加大对违反“九不准”规定行为的惩处力度,重点惩治收受“红包”、“回扣”、违规“统方”行为,强化行业自律。进一步强化医疗服务智能监管系统的应用,有效防止过度检查、过度治疗,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健全完善医院内抗菌药物、耗材使用、辅助检查总费用排名公示制度。清理查处科室或房屋承包、出租给任何个人的行为,不得以“合作”、设备租赁等名义和形式变相出租、承包科室或房屋。开展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工作,坚持专款专用,明细清晰,信息公开。
(二)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重点查处领导干部插手项目工程、设备采购,医药购销领域、医疗服务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查处挤占挪用项目资金、集体资金、贪污受贿,以及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酒驾醉驾、吸毒等方面的违法违纪问题。
2020年5月15日